“嗨,哥們,上微信給點個贊吧。”10日上午,記者微信好友“聽風”轉發了微信號“女人館”發起的點贊活動——“子母旅行箱活動最後3天,僅需25贊免費送到家!”四處“求贊”集齊後,“聽風”按要求添加客服公共微信號,卻始終被拒絕。直到14點51分頁面顯示“此內容被多人舉報,相關內容無法進行查看”,他才意識到:受騙了!
  目前,我國微信用戶數達6億,活躍用戶3-4個億,這個龐大的受眾群正成為商家營銷競逐之地。“關註賬號集齊20個贊,可獲得單人免費自助”“集贊得海南五天四夜游”“贊就送spa體驗、健身券、電影券”……最近,這些誘人信息頻頻出現在微信朋友圈。為賺粉絲、拉人氣,商家紛紛許諾“點贊拿禮”,卻又常以種種理由不兌現承諾。
  今年4月底,無錫濱湖區一家酒店開展微信“集贊”活動:累計獲得58個以上“點贊”,即獲贈該酒店價值1188元的經典房住宿券一張。活動開始僅一天,參與人數就遠超預期,這家酒店臨時更改規則,稱第一批次活動已結束,將獎勵內容更改為工作人員抽取100個幸運朋友兌現贈禮。無錫濱湖工商局接市民投訴後展開調查,認定酒店違約,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,向消費者兌現合同承諾,同時依法處以一定金額的行政處罰。
  “大多數集贊送禮的微信公告中有明確的條約和要求,已構成《合同法》中的要約,達到要約要求的消費者有權要求商家履行承諾。商家如臨時改變規則,需提前通知並確保有效到達受要約人。這些微信公告常註明‘本次活動最終解釋權歸商家所有’,而根據《合同法》、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以及《合同違法行為監督處理辦法》,這樣的說法在法律上無效。”無錫工商局網監分局網絡維權科科長貝恩民解釋。
  這是國內監管部門對微信“集贊”失約行為開出的首張罰單。執法人員坦言,對於微信等新型互聯網營銷方式的監管,目前面臨兩大困境:法律真空和技術瓶頸。
  由於微信帶有很強的私密性,關於微信營銷、QQ營銷是否屬於電子商務範疇的議題遲遲懸而未決,造成大量違規違法無從監管。今年3·15,國家工商總局第60號令正式頒佈實施,明確將移動電子商務納入工商部門監管範圍,但是對基於微信、QQ等即時通訊工具的電子商務行為依然沒有提出明確監管措施。10日下午,記者致電位於國內電子商務前沿的深圳工商局,工作人員明確表示,“微信營銷不屬於電子商務,因此不列入工商執法監管範疇。”
  技術手段滯後,形成又一瓶頸。貝恩民介紹,對網絡營銷和電子商務的監管,需要大量設備和人力投入。去年12月,全省唯一的工商系統電子證據實驗室在無錫正式運行,該實驗室能夠對電子商務領域的所有電子證據進行搜索、追蹤和固定,為執法監管創造了技術條件。但目前對微信、QQ營銷無法進行第三方電子取證,用戶提供的截屏文件是否有法律效力尚無定論。
  在法律法規和技術手段的空隙下,微信點贊這種營銷方式正“野蠻生長”,網民的資產安全受到嚴重威脅。據騰訊雷霆行動聯合“知道創宇”發佈的“2014年網絡黑產趨勢分析”顯示,北京、上海、廣東及江蘇等經濟發達省份成為網絡欺詐高發區域。蘇州市一家電商公司CEO武文斌認為,誠信經營是基本準則,無論營銷模式如何變化,都必須置於法律的規定和道德的約束之下。微信點贊營銷模式用得好,電商、用戶皆大歡喜;如果弄虛作假,集贊就成了“集罵”,商家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。
  南京恬雲軟件科技有限公司軟件工程師母在前,則從技術角度對朋友圈集贊行為的安全性表示擔憂:“多個朋友圈之間會有相同好友的交集,幾次集贊活動下來,通過大數據分析,就能較準確掌握某幾個活躍用戶的社會關係。很多集贊活動到了兌獎環節要求提供姓名和身份證號,加上微信一般綁定手機號,這些號段里往往隱藏了用戶大量的重要賬戶密碼信息,為隱私泄露埋下隱患。”
  “朋友圈裡,彼此知根知底,比淘寶買賣方關係多了一層信任。”武文斌告訴記者,虛假微信點贊營銷已催生一大批“專業”點贊戶,“3毛一個贊”在網上明碼標價叫賣,這不但涉嫌欺詐,還傷害了朋友圈的純潔性。
  也正因此,微信公眾平臺官方微博最近發佈了整頓公眾號“集贊”行為處理機制公告,發現4次“集贊”行為將永久封號。騰訊安全管理部總經理朱勁松10日表示,截至目前,微信累計封停2000萬個假貨公眾賬號,每日封停1000萬條違規、欺詐廣告。
  本報記者 馬 薇 王世停  (原標題:網絡營銷,豈容“野蠻生長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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